本報8月22日訊(記者 宋曉暉)按照省委統一部署,5月7日至7月7日,省委第二巡視組對省法院進行了巡視。8月15日,省委第竹北買房子二巡視組組長萬志博代表巡視組向省法院領導班子進行了意見反饋。
  萬志博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省法院黨組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不斷加大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力度,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較好地發揮了審判職能作用。巡視中幹部群眾也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記憶體:在落實“兩個責任”方面存在差距。對法院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存在的問題認識不足,重業務、輕廉政,對幹警違紀違法問題查處偏軟、力度不夠,對基層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監督指導不夠有力。有的領導幹部及幹警廉潔自律要求不嚴,有的利用職務影響干預案件,辦“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司法行為不夠規範,工作作風有待改進。“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問題依然存在。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夠嚴格。院領導班子分工固化,對“三重一大”問題征求意見不夠廣泛,集體決策作用發揮不夠充分。對選人用人問題反映比較多,反映有的幹部存在拉票跑官要官現象。對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重視不夠,個別領導幹部作風懶散,盡責不夠。
  萬志博代表巡視組提出了五點意見建議。一是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二是深化中央八買屋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持之以恆地開展“四風”治理工作。三是加強審判權運行監督制約,進一步健全完善對“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防控體系。不斷提高審判質效,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四是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認真落實民主集中制要求。五是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切實改進幹部人事工作。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選人用人標準,改進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等方式,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樹立更加鮮明的用人導向。  (原標題:有人辦“人情案”有人跑官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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