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郭宏鵬 黃輝 通訊員 晏小琴 近年來,虛假訴訟案件在民事審判活動中呈逐年增加趨勢,例如製造虛假離婚訴訟、虛構債務謀取不當利益等,不僅增加了社會的不穩定因素,還造成了司法資源的浪費,損害了司法的公正與權威。針對這種情況,江西省上高縣人民法院在立案審查中採取多項舉措排查虛假訴訟案件,營造了良好的誠信訴訟司法氛圍。
  一是重點排查,釋明風險。該院立案庭定期主動向審判業務庭征求意見和建議,重點排查可能因立案審查不嚴導致的審理過程中所遇到虛假訴訟的情形,納入重點立案審查範圍,並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尋求解決路徑。對當事人進行訴前釋明,立案窗口公開的民事訴訟風險提示宣傳冊中明確了禁止虛假訴訟,在立案過程中告知當事人虛假訴訟風險及所應承擔法律責任,引導當事人誠信訴訟。
  二是嚴格審查,規範程序。對於常見的“嫌疑”案件嚴格審查其立案材料,包括重點審查當事人身份,辨別證據材料的真假,查清原被告之間是否存在親屬關係等,通過立案中與當事人的交談,深入對案件的瞭解,從而發現蛛絲馬跡。對惡意串通、虛構偽造的證據予以排除,對虛假訴訟不予立案,對可能涉及虛假訴訟的,對發現有虛假訴訟嫌疑但一時又不能查實的,應將有關嫌疑予以記載,隨案移送業務庭,以提示承辦法官。研究確定疑似案件在立案階段材料審查的具體程序,制定規範化的實施意見。
  三是追究責任,聯合防範。審查發現虛假訴訟的,駁回起訴。對參與制造虛假訴訟的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視情節輕重,依法予以罰款或拘留;構成犯罪的,及時將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製造或協助當事人製造虛假民事訴訟的律師等,及時向相關司法行政部門、律師協會進行通報並建議採取必要懲處措施。
  (原標題:上高法院立案審查三措施防範虛假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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