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1月1日電 北京市一中院1日對吉林原常務副省長田學仁受賄案一審宣判設計裝潢,認定田學仁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審理後查明:1995年至2011年間,田學仁在擔任吉林長春市委副書記、吉林市委書記、吉林省委常委、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委書記、吉林省常務副省長、吉林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先後收受10個單位或個人給予的錢款房屋貸款共計1919萬餘元。案發後,贓款已全部追繳。
  (原標題:原吉林副省長田學仁抗癌食物受賄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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